一、学校女职工委员会在学校党支部和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女工委主任主持日常各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妇联及学校工会委员会决议,拟定并实施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女职工委员会议,安排各项活动,讨论研究有关问题。
三、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四、关心女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根据女教职工的生理特点,关心女教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的工作和生活。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帮助解决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五、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女教职工的卫生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