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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网站管理员

全体教师: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常州市教育局的要求,响应区教育局倡导的开展第四个“师德建设月”活动,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广大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教职工中开展第四个“师德建设月”活动。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敬业与奉献。
  二、活动时间
  20119月。
  三、活动安排
  1.请各教职工在学校网站上深入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及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苏委教创〔20115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提升师能,办好教育服务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希望广大教师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2.我校将紧密结合实际,以办公室为单位开展一次师德建设大讨论活动。各位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学校网站上的师德建设学习材料,结合教师自身实际,自查自评。

  3.我校将结合第27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树立新时代人民教师的新形象。各教职工学习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下发的《优秀师德活动》作为师德读本,宣传学习我们身边的先进与典型,并于教师节期间举行师德演讲比赛。

4.我校将继续组织教职工深入开展“168爱生行动,对贫困生、学困生、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女等弱势群体实行定人帮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倡导和组织教师走近社区、村组,开展义工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作出应有贡献。
   5.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我校将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处分。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失德行为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武进区淹城初级中学工会

                    2011年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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