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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转发)
发布时间:2013-09-1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网站管理员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苏教师〔201117号),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教工〔200820号)和《关于开展第六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常教工[2013]23号)的要求,深入开展争做“学校好教师、家庭好成员、社会好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广大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职工中开展第六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使命与责任。
  二、活动时间
  20139月。
  三、活动安排
  1.认真学习。各校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学习时代楷模活动的通知》(教党〔201220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向第二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李吉林老师学习的通知》(苏教人〔20122号)、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习韦忠良老师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常教委〔201311号),广泛学习全国师德楷模和本地、本单位师德模范的崇高精神,掀起新一轮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帮助广大教师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深入分析。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师德建设大讨论活动。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面向学生和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业形象提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教师自评、互评等活动,深刻剖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努力打造一支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3.加强宣传。各校要结合第29个教师节庆祝活动,通过表彰先进、师德演讲、师德建设经验交流等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树立新时代人民教师的新形象。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将继续开展新教师上岗宣誓,举办师德建设沙龙等多方面的活动。

4.落实行动。各校继续组织教职工深入开展“168爱生行动,对贫困生、学困生、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女等弱势群体实行定人帮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倡导和组织教师走进社区、村组,开展义工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作出应有贡献。
   5.严肃查处。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各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处分。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失德行为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解聘。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当年的评先评优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学生。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充分发挥网站、电视、报纸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新经验、新做法和新典型。活动期间,要求各校做到“四个一”,即:一条深入开展师德建设方面的标语,一次本校师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一套宣传师德先进事迹的展板或视频,一篇开展师德建设的新闻报道。
  3.注重实效,做到“三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带教活动,达到“以党风带教风,以党性铸师魂”的效果。与服务教师结合,努力解决教师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与工会常规工作相结合,以促进自身建设,促进自身发展。
  各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和任务,采取务实可行的活动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将在活动月结束后进行一次师德建设工作检查。       

请各校于1010日前将师德建设月活动总结或师德活动典型材料交区教育工会1101室。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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