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是奉献爱心、彰显美德、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崇高事业,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指出,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按照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5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捐赠对象: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2.捐赠标准:教师每人200元,职工每人100元。
3.捐赠款上交:各办公室于5月8日前将捐赠款统一上交会计室。
常州市武进区淹城初级中学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