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把我校办成现代化、高质量、有特色的一流学校,根据区委“关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范围、对象
本校在编在职正式教师、职工。
三、基本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学二级教师或相应以上职称;
4、新任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续任的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52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心健康;
7、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竞聘岗位(主任5名,副主任9名)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政教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教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1人分管少体校工作)
教科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人分管少体校工作)
五、竞聘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支部、校长室成员与工会主席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教代会代表会议,讨论和通过《淹城初级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
3、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文件和方案,认识竞聘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竞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学校干部制度改革。
4、个人申报。认为符合中层干部条件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向校长室书面申报竞聘岗位,填写申报登记表,交书面演讲稿。
5、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考察,确定中层干部的候选人名单。(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6、演讲。候选人在教代会上进行竞聘演说。
7、民主选举。全体教代会代表、校级领导分别按“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中层干部。正职校级领导、副职校级领导、教代会代表的权重分别7%、21%、72%。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唱票、计票,按得票多少和岗位职数确定中层干部名单。
8、公示。校长室对拟聘任中层干部的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内向全校公示,时间5天。
9、校长聘任。校长按规定签发聘书,签订责任状。聘任文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材料归档。
六、有关规定
1、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学校中层干部以竞聘制为基本形式,聘期内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或需增设的,学校可按照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直接聘任(聘任办法由学校竞聘领导小组另行制定),但必须参加下一轮竞聘。
4、中层机构设置和岗位职数按有关文件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5、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满后,重新聘任。
6、中层干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聘任职数的20%以上;因中层干部候选人名额等于或少于岗位职数不能进行竞聘时,学校竞聘中层干部领导小组可按规定程序,讨论直接聘任决定。
7、校长室对中层干部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8、中层干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解除聘任: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及以上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用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或贿选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9、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决定终止聘任:
(1)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3)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10、校长解除中层干部聘任,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在书面上说明解除聘任的理由。
11、中层干部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校长提出书面报告,校长在收到申请报告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12、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13、中层干部选聘工作接受上级党委、纪委、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4、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