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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梯队”建设》
发布时间:2015-06-0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陈英

 

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梯队”建设

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单位优秀教师“梯队”建设情况作一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研室、电教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事业单位,经区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文评选并获得相关优秀教师专业发展称号的在职在岗公办教师。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中,本单位正式聘用的非公办教师如有获得相关称号的也需统计。

二、统计称号种类

称号由高到低依次为:江苏省特级教师、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常州市学科带头人、常州市骨干教师、武进区学科带头人、武进区骨干教师、常州市教学能手、常州市教坛新秀(被评为职教系统相应优秀教师称号的,在备注栏内注明“职教”)。

三、统计要求

1.统计对象如获得多种优秀教师称号的,以最高、最后获得的称号填报,不得重复统计。

2.以校(园)为单位,汇总填写时必须从高到低,对本校全体填报对象归类整理。

3.填报对象不得漏报、错报;信息汇总必须准确无误。

4.外出交流、挂职等人员统计在派出单位内。

四、上报时间方式

以校为单位,于126日前将统计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bluesky19970801@{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梯队建设调查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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