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对淹城初中等单位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2015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审计工作计划及《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由教育局内审小组对下列学校校长进行离任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日程安排:
审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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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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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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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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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城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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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伟 沈立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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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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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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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 宽 陆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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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要求:
1、主要对其近三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延伸审计或调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法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2、请被审计单位按要求填写附表及准备材料,并于11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报局内审小组(教育局1111室,电邮: wz680706@{域名已经过期})。
3、审计期间,被审单位或个人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审计小组或局内审小组联系,并请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在调查核实后,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反馈。同时请被审单位对审计小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反映电话:监察室0519-86307073, 内审小组0519-86312672。
4、请被审单位将审计通知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
附表:承诺书、学校基本情况表等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