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直属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规范性,按照“方便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方便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原则,经请示省委组织部,现就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优先顺序作如下明确:
一、有固定工作学习单位的:
(一)工作学习单位有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
(二)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区域性党组织(含楼宇、行业等党组织)。
二、无固定工作学习单位的,接转优先顺序为:
(一)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
(二)固定常住地党组织;
(三)直系亲属居住地党组织。
几点说明:
1.自有房居住地是指拥有房屋产权且常住所在地;
2.居住地如果是租住,一般组织关系不转入,建议转入直系亲属居住地党组织,便于联系;
3.帮助子女照顾小孩在外地居住的党员,在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建议组织关系转入居住时间较多的社区(村)党组织。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