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党工建设>>工会工作>>师德师能>>文章内容
淹城初级中学关于开展“学校巾帼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包华娟

 

 
 

 

 
各工会活动小组:
3月8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隆重庆祝这世界妇女的节日,同时为全面落实社会主义价值观,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作贡献,经校长室同意,决定在全校开展淹城初级中学“巾帼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全体工会会员中的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重要思想,努力投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思想觉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上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同事和睦相处,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
4.注重学习,不断进取,业务水平高;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工作业绩显著,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各工会活动小组通过民意测评,推荐上报2名,(后勤组由于会员人数少,上报1名)。
6. “学校巾帼标兵”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被推荐人员的实绩,选出“学校巾帼标兵”标兵10名。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
2.工会活动小组审核推荐,并填写“巾帼标兵”推荐表;
3.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测评,确定名单;
4.对评出的校级“巾帼标兵”颁发奖状、奖品。
四、评选要求
1.本次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评选方法,由各工会活动小组根据要求于3月3日前将“巾帼标兵”推荐表报工会,并上传电子文本。
(送至吴小玉老师处)。
附:推荐表
                               武进区淹城初级中学校长室  工 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常州市武进区淹城初级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常州市武进区淹城初级中学信息中心、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4036872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94号

    账号登录
    保持登录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