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水平,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促进各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发挥中层干部的带头作用,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结合教师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70%,民主测评占30%。
(一)德:思想政治素质
1、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情况。
2、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的有关决议,在政治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
3、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沟通。为人师表,勤奋敬业,全心全意为广大教师、学生服务。
(二)能:组织领导能力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完整的工作档案,实行科学管理。
2、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有思路有创新,能胜任并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能独当一面,抓好本部门日常管理,按时按要求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
4、制定好本部门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检查落实规章制度,协调好本部门工作及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团结协作氛围。
5、具有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对突发事件解决处理果断,不推、不让。
(三)勤:工作作风
1、工作具有主动性,能认真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向上推诿。
2、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接受上级或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开拓创新,不守旧,敢于承担责任。
4、爱校爱生,以身作则,具有奉献精神,工作效率高。
5、工作中有全局观念,能较好地处理下属部门、同志之间的关系,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树立威信。
(四)绩:工作实绩
1、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完成中层干部自身素质建设要求,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得到改进和提高。
2、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3、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部门及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廉:廉洁自律
1、无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现象,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滥用,造成工作失误现象等。
2、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退出机制
(一)现任中层干部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干部。
(二)中层干部聘任期满不按程序参与重新聘任的,或因提拔、调动、离职等原因无法续聘的,其中层干部职务自动解聘。
(三)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解聘:
1、在综合考核或年度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30%或者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之和超过50%的,予以免职或者责令辞职;
2、严重违背师德要求,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3、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责任追究应当解聘的;
5、其他原因不宜聘任的。
三、考核方法
1、中层干部考核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考核打分。(70%)
2、民主测评(30%)。
四、考核等次的划分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优秀(90-100分);称职(75-89分);基本称职(60-74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六、说明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武进区淹城初级中学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