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城初级中学管理制度
1. 学校章程……………………………………………………………………… 3
2. 教育教学工作规范…………………………………………………………… 8
3. 班主任工作常规……………………………………………………………… 16
4. 教师出勤管理制度…………………………………………………………… 18
5.课务管理规定………………………………………………………………… 19
6.学籍管理规定………………………………………………………………… 20
7.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26
8.门卫管理制度………………………………………………………………… 28
9.校产管理制度………………………………………………………………… 29
10.财务管理制度…………………………………………………………………31
11.水、电管理制度. ……………………………………………………………32
12.水、电管理考核办法…………………………………………………………33
13. 购物制度…………………………………………………………………… 33
14.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35
15.安全管理制度…………………………………………………………………35
16.食堂管理制度…………………………………………………………………37
(1)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2)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5)食品采购验证制度
(6)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7)操作间管理制度
(8)粗加工管理制度
(9)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10)配餐间管理制度
(11)库房管理制度
(12)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7.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 45
18.学生一日常规………………………………………………………………… 46
19.国旗升降制度………………………………………………………………… 49
20.学生文明公约 ……………………………………………………………… 50
21.文明班级考核办法…………………………………………………………… 52
22.安全教育条例………………………………………………………………… 55
23.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56
24.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条例……………………………………………… 60
25.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
26.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63
27.物理仪器管理制度…………………………………………………………… 64
28.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65
29.化学仪器管理制度…………………………………………………………… 65
30.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66
31.实验室安全制度………………………………………………………… 67
32.微机室管理制度……………………………………………………………… 68
33.音乐室管理制度……………………………………………………………… 69
34.美术室管理制度……………………………………………………………… 69
35.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36.音像资料管理制度
37.书刊借还制度
38.书刊赔偿、注销制度
39.教师资料(阅览)室制度
40.学生阅览室制度
41.图书馆馆长工作职责
42.学生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43.图书馆治安工作职责
44.电子(音像)阅览室工作职责
45.学生阅览室工作职责
46.教师资料室工作职责
47.图书馆外借室工作职责
48.图书馆采编室工作职责
49.电子(音像)阅览室使用制度
50.淹城初级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
51.淹城初中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淹城初级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三条 学校以“团结、勤奋、求真、创新”为校风,“乐业、爱生、严谨、负责”为教风,以“尊师、好学、自主、文明”为学风。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由武进区教育局主管。学校校长、副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 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 人事权。提名任免副校长,任免校级中层干部,决定对教职工的任用;在学校教职工编制控制数内,根据需要引进教师。
(三) 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在校长的领导下,学校财务活动和学校校产,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
(四)招生权。按区教育局有关政策招生。
第六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奋斗。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
(四)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学校党组织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 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
(二) 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的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三) 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一) 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由学校颁布施行。
(三) 讨论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
第九条 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十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审计、评估和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量。
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以不聘,未聘人员在校内安排别的工作的,其待遇原则上应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按有关法规政策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予以辞职。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学校自筹资金的福利发放限于在编在岗教职工。医疗费报销遵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副校长受校长委托管理学校行政某方面的工作。学校设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各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教务主任是校长领导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教育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育工作的行政工作。总务主任是在校长领导下具体管理总务工作。政教主任是在校长和主管德育的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德育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管理
第十五条 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特长,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达到较高水准。
第十六条 注重基础,鼓励冒尖,合理负担,讲究方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学会创新。
第十七条 加强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新经验。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一)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
(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以及传统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三)加强常规管理,加强班级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水平,增强全员意识,培养良好班风、学风。
(四)健全家长委员会,支持、指导家长委员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以家长学校为主要形式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第十八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教研工作。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学校对在教学研究方面作出成绩的教师予以奖励。
(三)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
第十九条 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条 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管理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纪律,科学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 学校、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补课。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意见选择教材和指导用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办全日制补习班和不招复读生。
第二十六条 学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工作,防止学生流失。任何人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章 总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实行服务承诺制。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效率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依照规定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辅。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经费预算,申请经费支持。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合理地进行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切实加强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制度管理。
第五章 教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相关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第三十六条 学校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学校依法保护职员的正当权益。
第三十七条 学校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聘请临时工作人员,酬金由学校自筹,聘期以一个学年为限。
第三十八条 对取得显著教育教学成果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条 凡按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籍。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四十一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四十三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武进区教育局批准。
第四十六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有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教育教学工作规范
为把我校的教学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适应21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巩固教育改革的成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创新人才,使全校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师德修养
第1条 热爱祖国 ,守法遵纪, 爱岗敬业。
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
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追求教育中的幸福体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掌握教育科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精通自己业务范围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积累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授课、育人艺术。
第2条 教书育人, 关心学生 ,为人师表。
高尚的道德情操、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是教师的崇高职责,教师不仅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而且是学生思想、品德、情操等方面的培育者,在业务上做学生的导师,在思想品德方面做学生的表率。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教书育人,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自身人格修养;言行一致,举止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3条 严谨治学, 求是创新, 团结协作。
献身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学,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精益求精。发扬优良学风,遵守科学道德,刻苦钻研业务,随时具有最新的宽广深厚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尊重同志、团结同志,搞好协作、乐群、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热心公益活动。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谦虚谨慎。
学校倡导教师“十不”,其具体内容是: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钱物,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不擅自推销报刊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不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不在教室里和学生集会场所吸烟;不讲脏话、粗话,举止文明;不背后议论其他同志,同事间不相互拆台;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做违纪违法的事,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等。
第二章 任课资格
第4条 每年新聘进校的青年教师均需参加教育局主办的岗位培训,熟悉教师的教育教学职责,缩短工作适应期,以便尽快地顺利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
第5条 教师应自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学论”、“素质教育概论”和最新教学理论等课程,掌握教育科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提高教学水平和授课艺术。
第6条 凡招聘进校的青年教师均应经过对拟担任课程助课环节的严格训练,学校派专人指导,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将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撰写教案、课堂实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习题课、讨论课、实验课、指导学生实习等,至少实习一遍以上。
新教师开课必须初步掌握拟担任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写出拟担任课程的全部讲稿,按照拟担任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掌握有关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有关参考资料。
要由教研组选择有代表性或关键性的章节进行试讲,经同行教师评议,年级领导审定。试讲效果好的,可以进行任课执教。
第7条 对新任课教师或以往讲授效果较差的教师拟重新安排任课任务时,必须由教研组向年级说明该教师目前承担教学所具备的条件,以及对保证该课程教学质量的措施,经年级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学校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任课。
第8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安排任课:
1. 对任课课程内容未能掌握,缺乏准备者。
2. 对拟任课程不具备讲课能力者(语言障碍、表述模糊、不会普通话等);
3. 对实验内容较多的课程,不能指导实验或实验技能较差者;
4. 讲授效果差又无切实改进者;
第9条 每位教师都应继承和发扬淹城初中优良的学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敢于创新,形成自己优秀的教学风格。
第三章 课堂教学
第10条 课堂教学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大纲编制授课计划、预定教学目的和学生能力培养发展目标,由教研组长执笔写出每学期的教学方案,经年级主任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试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执行中基本内容不得轻易更动。如需更动,须提出申请,由年级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课程教学方案大纲应包括:
(1)教学的目的要求。
(2)课程主要内容。
(3)学时分配与进度计划。
(4)教学环节安排。
(5)教学内容更新的说明。
(6)促进学生哪些方面的素质、能力发展。
(7)考核办法。
第11条 各门课程都要选用国家统编教材,各教研组应由组长明确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必读书目、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配备有利于融会贯通所学知识的练习题和思考题,以便学生课外学习。
第12条 任课教师在学期开课前必须认真考虑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要按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定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同时注意因材施教,加强对优秀生和差生的个别辅导。
第13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功夫,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每个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特别是要融合进课堂上如何落实素质教育的思想,写出比较详细的教案,应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适应学科发展和实际应用需要。
第14条 教研组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以求更好地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
第15条 教师应在充分收集资料、认真思考备课的基础上,编写教案。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节课的教学目的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应采用的教学策略、方法和实施步骤,多媒体、教具、图表、幻灯、录象等教学设备的配合使用;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检测教学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16条 课堂讲授应当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要着重讲思路、讲概念的引入,讲理论形成的来龙去脉及其相互联系,突出重点、难点和疑点;要启发式教学,鼓励对新教学理论——探究式教学、对话式教学、研究性学习等的探究和实践,激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能力。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灌输式教学。
第17条 老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举止文明;注意个人思想品格、科学道德和仪表举止对学生的风范作用;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课堂时间分配恰当。
第18条 教育、教学过程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的教与学的过程;课堂讨论时,任课教师要允许不同意见的发表,特别要扶持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让学生在讨论课上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力求做到寓德育于智育之中,要认真研究教育方法,贯彻“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的教学原则,自觉地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指导教学,把思想品行教育渗透到各教学环节中去,在传授知识启迪智慧的同时,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促进学生素质的发展。
任课老师在课堂上要关注每一个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述自己思想和看法的机会,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育人理念。
第19条 对于单独设置的习题课和讨论课,教师应编写教学大纲,编写或选用与教材相适应的习题集等教学资料。对于附设在理论课中的习题和课堂讨论,也要明确教学要求,纳入教学计划或授课计划。不可用课堂讲授替代。
第20条 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教师除了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外,还应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课外作业、考试(以及实验)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上课教师要检查学生出席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年级和学校教务处反映情况。
第四章 课外指导
第21条 课外学习指导的重点是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和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善于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第22条 辅导、答疑一般采用排定时间到教室进行个别答疑,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也可进行集体辅导。辅导、答疑时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满足优秀学生的需要。
第23条 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倾向性问题,对学生反映的学习状况、要求和意见要认真思考整理,及时改进课堂教学。
第24条 老师在辅导时要注意维护班级课堂纪律,要对辅导课上班内发生的一切意外事件负责任,辅导老师不得提前退出课堂。
第五章 实践教学
第25条 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实验训练,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找出规律,提高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思维的重要环节,应从中学生实验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实验课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拟定实验教学目标。组织实施时要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单项实验到综合实验,由验证性实验到设计性、研究性实验,使学生的实验技能得到全面系统的培养。
第26条 上课前应按实验课的教学大纲要求认真设计,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药品的有效性,保证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第27条 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学生没有事先预习不准做实验。实验进行时,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解答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实验完成后,教师应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
第28条 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实施方案应由年级主任组织教师拟定。活动地点单位由各年级负责联系落实。实践教学都必须按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第29条 各年级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实习。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考核学生的实习成绩和做好实习队(组)的总结工作。实习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年级和学校汇报。
第30条 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备视学生的人数和实习性质而定。实习开始前召开动员会,宣布实习计划,进行组织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实习结束后要进行思想和业务总结。实习计划和书面总结由主持项目的教师执笔,经年级主任审阅后,报教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作业要求
第31条 为配合课堂讲授,帮助学生消化、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运用、表达能力,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为学生开列必读的书目,要求学生作读书笔记、资料卡片等;规定学生修读该课必须完成的作业量;确定课堂讨论的内容和次数。文科则应明确规定“读、写、议”的各项要求,并进行考核。
第32条 每门课程均应依据其性质布置相应的作业量。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能力;既要促使学生勤写多练,又要防止负担过重。
第33条 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确保质量。作业必须全部批改,任课班数过多(超过2个班)的课程的作业的批改也必须不少于1/3。教师必须进行作业批改登记,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给学生重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有专门记载,收入备课笔记。
第34条 学生的平时作业,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班主任应将其作为学期评语的一项内容。对无故缺交作业者,教师应督促其补交。
第35条 年级主任在期中和期末应抽查学生的作业,以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作为考核教师师德和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七章 考试考查
第36条 应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要求来选择适当的考试方法。期末考试日程由教务处与各年级协商后在考试前一周公布,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考试日程和时间及地点。
第37条 考试 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既要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能考察学生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情况;试题的覆盖面要尽可能大,题量应与限定时间相匹配;试题表述要简练、明了、准确。要改变单纯凭经验命题的方法,逐步实现考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全校各科教研组都要逐步建立自己的试题库,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期末考试时从试题库中调用的试题应占50%——80%。
第38条 期末考试应拟制A、B 两套试卷,其题量和难度应大致相同,经年级主任审批后择一使用,另一套试卷备用。
第39条 复习备考期间,教师不应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对于学生提出的带有揣摩试题内容性质的提问应拒绝回答,尤其不得泄露考题,不得在考试中给学生以任何暗示,违者将按事故查究处理。
第40条 主考、监考教师按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准时发试卷。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后立即报告年级和校教务处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收齐试卷后应当场清点,由主考教师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于考试结束后送交教务处备查。
第41条 考试成绩评定要公正、客观,一般情况下全部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即两头小中间大。
每次考试都要由教研组长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应受评分者的兴趣、爱好、情绪等因素的影响,争取评分结果有较好的信度。一般地说,学生基本掌握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低限要求,可给及格成绩;较好地掌握了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一般要求,可给中等成绩;熟练地掌握了所学内容,完满地实现教学大纲规定的目的要求,可给良好成绩;只有那些在学习中和考试答卷中表现出具有开拓引伸和创新能力的才可取得优秀成绩。
要实行集体阅卷评分制,由教务处负责检查阅卷评分标准,年级主任负责抽查阅卷评分情况。
第42条 任课教师在考后应作考试评析,引导学生深入理解,进一步总结所学内容。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后一周内将成绩单和考试情况分析连同一套试卷送交教务处存档。
班主任工作常规
一、周常规
1、星期一早晨按规定组织全班学生参加全校升国旗仪式。
2、认真准备并主持开好每周一次的班会课(或团队活动)。
3、凡学校(含年级、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文体活动、集会、外出参观等)均应提前10分钟到场,搞好组织工作。
4、课间操应到场督促检查本班学生“快、静、齐”地认真做操。
5、负责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体育活动课,并组织学生做好活动前和活动后的考勤工作。
6、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负责学生一天之内病事假的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德育处审批;遇学生无故缺课的,应坚持“半小时汇报制”,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配合家长进行教育。
7、经常检查学生遵守常规的情况,对违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
8、检查、督促学生干部安排好每天班级的值日生,保持学习环境全天的整洁。
9、组织并督促检查学生胸卡的佩戴使用情况。
10、组织班级开展“文明班集体”的创建活动。
二、月常规
1、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
2、督促检查班级宣传委员组织学生定期出的黑板报。
3、及时向年级组长汇报一次当月班级工作活动开展的情况
三、学期常规
1、学期初
(1)完成注册工作
(2)布置教室、优化育人环境,按要求落实学校德育的各项常规。
(3)编排学生座位。
(4)确定班干部(班干部名单应于开学两周内交德育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5)组织安排好课间操和升旗时学生集合的队伍。
(6)在开学两周内,制订出班级工作计划并上交一份给政教处。
(7)组织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订“班级文明公约”。
(8)组织好每学期两次主题班会。把主题班会的教案和学生发言稿等及时上交政教处,及时记载班级主题活动情况
(9)做好“学生基本情况登记工作”,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对特殊学生进行跟踪帮教。
2、学期中
(1)动员学生温书迎考,进行诚信考试教育。
(2)期中考试后,认真分析班上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班集体的建设状况,明确下半学期班级工作的努力方向。
(3)召开学生家长会。
(4)召开一次班级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学期末
(1)做好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
(2)做好组织评选文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工作。
(3)搞好“班级工作总结”,一学年至少写一篇德育论文或德育工作经验总结。
(4)做好学生成绩登记,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并发给学生带回交家长审阅后签定意见,下学期开学时收回。
(5)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本班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建档工作。
(6)做好“家校联系记载”和“班费使用情况”登记工作
(7)建立班级学生假期联络工作。
(8)布置安排假期班级活动及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活动等活动。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布置给班级的卫生工作、公益劳动等任务。
(9)对学生进行假期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
(10)多与班级“特殊学生”谈心,交流情感,分析现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并提出假期具体要求。
四、安全常规
1、应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盗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安全以及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和公民意识等方面的教育。
2、班级组织学生离开学校外出活动,应于活动前一周上报活动方案,订出具体安全措施,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安全情况。
3、班级发生失窃、受侵害等安全事故或学生连续旷课、离家出走、夜不归宿乃至违法犯罪等意外时,除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及时家访外,还应立即报告学校政教处。
淹城初级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2009年1月16日七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为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到校长室办理手续,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不扣除出勤奖,如请假时间在半天或半天以上应扣出勤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假满须办理消假手续。
3.教职工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4.教职工因公事外出应及时告知教务处安排课务。
5.学校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作缺勤论。
6.教职工按法律规定享受相关假期。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课务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学校排课、调课、停课、代课、补课等课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学校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严格按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规定的教学计划编制执行课程表,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不得随意增减、变更课程、课时,不得任意停课。
2、教务处按教育局布置的初中教学课时安排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安排课程表。课程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作调整。若因客观原因需调整的由该课程所在教研组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后,教务处进行办理。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变动排课的申请。未按程序提出调整排课者,教务处不受理。
3、 任课教师、班级应严格按课程表中的时间上课。严禁私自调课、停课、代课。全校性调课、停课,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教务处统一安排。
4 、任课教师因公、因事、因病需要调课、停课,或请教师代课者,须事先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经校长办公室同意签字,教务处办理课务变动手续,签发《调课通知单》并通知相关师生。
学籍管理规定
一、招生
我校为公办初中,新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分设快慢班。
每年七月,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施教区划分,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和小学毕业登记表交我校,我校根据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年满十六周岁、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升入初中。
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作为辍学处理。
二、关于学籍编制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要编制学生名册、填写《学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在学生转学时随学生转出,学校留存复印件;学生借读时随学生去回;学生毕业时由学校长期留存。学生在我校旧读期间,从入学到毕业须使用同一姓名(与户口簿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二)学籍号的编制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进行,学校、和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学籍号。
三、关于转学
(一)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二)转学手续:
1、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2、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三)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四、关于借读
(一)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来地区投资或工作的人员子女、流动人口子女等到非户籍所在地上学也可作为借读。
(二)借读手续:
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学校审核后出具借读证明,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备案。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以备查。借读学校应将借入和借出学生情况记入借读学生情况登记表。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籍所在地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学生登记表密封,由学生或监护人带给借读学校;学生返回学籍所在地学校时借读学校也按此办理。学生在借读时间,由借读学校负责他们的期中和期末考试、考查,有关的评定、成绩等由借读学校记录在学生登记表上。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复印学生登记表留存。
(三)外省到我省借读的学生,没有收到原校学生登记表的,学校应为其建立学生登记表,学生离校时封好让其自带回原籍,复印件留存。
(四)对来中国学习的外国中小学生应使用“外国学生”或“外籍学生”的称谓。“外国学生”只能到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中小学就读。外籍学生来锡借读按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借读应在学期初、末办理。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五、关于休学和复学
(一)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学生休学情况要记入学生休学(复学)情况登记表,并记入学生登记表。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应附在休学证明存根后。
(二)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三)学校在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在十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学生监护人能否休学的明确答复。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四)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者,须向学校提出复学书面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经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复学。复学可根据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
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六、关于成绩考核
(一)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或考查科目为国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规定的学科。
(二)初中考试或考查成绩要由百分制向等级记分过渡。学校不得公布考试名次。
(三) 初中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期中成绩、期末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评定以第二学期为主。凡采用等级记分的学校要在百分制办法操作的基础上,把学期和学年成绩转换为相应的等级,填写《学生素质报告单》向监护人报告。学年度末、毕业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
(四)初中学生操行按《江苏省中学思想品德考核方案》和《江苏省关于实施〈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的实施意见》评定。
(五)学生体育成绩按照国家颁发的体育合格标准评定,未达到标准的为不合格。学校要按规定建立学生健康卡。
(六)初中毕业考试,由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命题、制卷和组织考试。初中毕业考试可以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结合进行。
为保证义务教育顺利实施,全市实行不留级制度。
七、关于毕业、升学
(一)初中升学: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按本地在籍生组织、安排初中招生和初中毕业考试、升学工作。跨市、区(县)借读的初中毕业生,一般都应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文凭、安排升学。经借读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升学借读的,可在借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文凭。借读生只能报考省、市教育部门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
(二)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达到标准,操行在及格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补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初中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修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
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初中毕(修)业证由学校统一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
八、关于奖励和处分
(一)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登记表。
学校应根据上级规定,民主、公开、公正地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和治安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应给予处分。中学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登记表。
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劳动教养的学生,服刑、教养期满将超过十六周岁的,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开除学籍。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进步显著,确实改正了错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记过以上的处分,一旦撤销应有学生登记表上加撤销记录。
学生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在留校察看一年内仍无悔改表现的初中学生,可送工读学校。累计已经学满义务教育规定年限并年满十六周岁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除学籍。
到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留在原校,参照借读办理有关手续。
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可持批准处理单位有关证明,向原校书面申请回原级就读,原校应予接收,确有困难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不得拒收。
九、关于辍学
初中新生无故不报到、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学超过一天的,即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处理程序为:
教师发现学生辍学的当天向学校报告,学校接报当天记录辍学学生名单和辍学时间等情况,填写辍学学生名册,并派员上门说服动员工作。说服动员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学校填写辍学情况报告单,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行政部门接到学校报告后2日内向家长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对仍不返校的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行政处罚并强制返校。
对有辍学情况不及时上报的教师,不及时派人动员辍学学生返校的学校校长、接有辍学报告不帮助学校做监护人工作和不进行处理的政府责任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要严肃处理。对不听劝告继续不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监护人、招用辍学学生的单位法人和业主,地方政府应按省政府办公厅1988年102号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向市教育主管部门上报一次初中辍学情况统计表,并附小学、初中辍学学生名单。
十、关于管理权限
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要建立健全学籍材料档案并妥善保存。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基础资料的保存,基础资料的保存年限,属“永久保存”的应在20年以上;“长期保存”的应在10年以上;“短期保存”的应在1年以上。
学生名册、学生登记表、毕(修)业证书存根,学校应永久保存;其它如入学、报到、休学、转学、借读等手续资料应作为“长期保存”;各项统计报表应作为“短期保存”。
所有有关学籍的手续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或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抽取、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登记表等材料。
任何学校均不得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的学生。违反规定的,要对学校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
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立即作纠正处置,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给予行政处分。
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号和学生登记表。
学生非正常死亡,所在学校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要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为客观真实体现学校发展、日常工作的轨迹和历史,发挥档案不可替代作用,根据有关条例,制订我校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处理: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办公室收接上级来文,要办理登记手续,填写传阅单,按批示行文,由有关部门办理归档、立卷,不交回办公室。
3、内部传阅文件,应履行登记手续,传阅文件的人对借阅的文件有保管责任,阅后及时归还,防止泄密、丢失。
4、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好本处室文件,做好日常文件收集管理工作。
5、凡本校人员外出参加会议、活动中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应交校长办公室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拒绝归档。
6、学校和各处室召开的各种会议一律要用黑色碳水笔做好记录。
(二)立卷归档:
1、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教学、科研、会计、声像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按时完成每一年度的立卷归档任务。
3、坚持平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个重要会议或搞一个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立卷归档办法按纸质档案的基本要求进行。
5、归档时间:
①各处室应在规定时间,将上一年度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及时将档案移交学校档案室。
②学校档案室在每年7月底完成案卷装订、目录编制工作。
(三)档案保密:
1、档案员必须有严格的保密观念,严守学校机密,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
2、文件、档案、资料要专人专柜保管,离开档案室要随手关灯、关窗、关门,钥匙随身携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保管设备要符合保密要求。
4、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5、违反保密规定或泄密者,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档案借阅:
1、档案室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同时严格借阅手续保证室藏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
2、查(借)阅档案,必须填写《档案查(借)阅登记簿》,查(借)阅档案要在档案室进行,一般不外借。
3、借阅档案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页、拆封档案,严禁在档案上勾画、图抹、添加文字等。
4、借阅者未经档案员允许,不得擅自摘录、拍照、复制等。
5、严禁借阅者在档案室吸烟。
(五)档案鉴定销毁按上级规定进行。
(六)档案移交:
1、严格执行档案材料统一管理的原则,凡在本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交档案室归档保存。
2、各部门在年终时,要按《立卷类目》将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向档案室移交。
3、移交材料时,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
4、档案室应积极配合各处室的接收工作,做好档案的移交。
5、档案员变动时,要认真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
(七)档案室管理:
1、档案室是保管学校档案的机要重地,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室保护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尘等“八防”工作。
2、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室。
3、档案室内必须配备电脑、空调设备、去湿设备和灭火器材,并有人定期检查其效果。
4、档案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严禁吸烟。
5、档案室门窗必须保持坚固,配置保险锁。出入档案室应随手关门,以确保安全。
6、适时做好档案室的通风、除湿工作,应保持清洁整齐。
7、档案室应配置窗帘,最大限度地减少档案文件的曝光时间。
8、禁止放置食物和杂物,以防虫害。
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根据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秩序、保障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学校北、西大门除学生上学、放学时开启,其余时间要处于关闭或落锁状态,外来人员或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出时,门卫要及时开关。
3、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或车辆实行电话联系受访人并进行登记制度,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管理。
4、工作时间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须凭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经门卫查验方可离校。中途离开学校的学生,须持有班主任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5、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对携带校内公物离校者,有权进行询问、检查,教职工必须配合。
6、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并负责门卫室及校门内外的保洁工作。
7、双休日非寄宿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8、夜间、假日要经常巡视校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值日领导汇报。保持通讯畅通,重大问题直接向派出所或110报告
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财产,提高财产使用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特拟订以下校产管理规定:
一、1、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遵循统一领导、网络管理的原则,采取定人、定位、定奖赔的办法进行校产管理。
二、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总务处按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班级、各室的财产,分门别类进行全面登记造册,一式两份,总务处和管理使用部门各执一份。由总务处建立财产总帐,各部门建立财产分帐,并及时输入电脑,实行微机管理。财产登记表上应注明保管人,总务处组织人员根据登记表进核对。
四、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校产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期末总结评比,对能科学合理管好校产的予以公开表扬与奖励,对不能管好用好校产、造成损失的予以批评或相应赔偿。
五、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出库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1、审批 所购物品属批量设备或单价为大额(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的物品必须有期初经费预算,特殊情况须经校行政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购买。教学用具、办公用品、卫生洁具等低值易耗物品,需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室批准。
2、采购 物品的采购由总务处扎口管理,属政府采购的物品一律上报政府招标采购,其它物品由总务处协调相关人员(原则2人以上)统一采购,不得私自采购。采购物品时应货比三家,选择价廉物美的物品。
3、验收入库 所购物品应由总务处、行政仓库保管员统一验收,检查所购物品的质量、数量、金额确定无误后方可在购物清单上签字验收,同时办理入库手续,由行政仓库保管员分类登记注帐后,在发票上盖有“已入库登记”章后方可报销。
4、出库 根据新购物品的类别由不同部门负责人来办理出库手续。图书类由图书管理员办理;电教类、语数英教具类由资料管理员办理;音乐、体育、美术由体育器材管理员办理;理化生类由其教研组长办理;办公、教学类用品由部门负责人办理;其它类由后勤组办理。办理时需填写领物申请单报总务处批准方可领物(领物时如不属易耗物品,要以旧换新,部分班级、办公用品开学时一次性发放后承包使用,不再重新领用),使用人员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六、学生出操、升旗仪式、体育室外课、活动课、实验课等室内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七、教师下班最后一人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锁好门窗,关闭电脑、空调、热水器电源。凡因不能遵照执行而造成失窃或安全事故,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八、校产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时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凡职工因工作岗位的变动或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十、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保管人提出报废申请,总务处和部门负责人验收原物同意报废后再报校长室审批,大型或贵重物品报废要上报教育局审批。
财务管理制度
好地组织学校各项收入,科学管理和正确使用各种资金,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支出,应写好书面报告交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经研究同意后,方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预算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三方签字方能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校长审批的开支,财务人员不得付款、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员工不得无理纠缠。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和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须经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经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3、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权衡后,报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登记造册,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相关责任人领走。
4、其它费用管理
(1)教职员工生病住院,学校由校工会组织人员看望。
(2)教职员工或直系亲属有重大事件,视情况而定。
(3)接待如需用烟、水等,由校长指派专人购买。
生活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节约经费开支,建设绿色学校,特制订以
下水电管理办法:
1、形成全体师生人人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风气。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等有效宣传节水节电的重要性。
2、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及其他电器设备由总务处负责统一装配,不准私自改装,不准私拉乱接,如需增加电器设备,须经学校批准并经电工安装。
3、学校明确专人负责水电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养成人人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教室、学生宿舍的用水用电要落实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
4、除学校工作需要外,办公室不准个人使用电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不得使用充电器。
5、水电负责人、水电工和有关值日人员平时要加强对水电管理情况的检查,如发现违反水电管理制度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予以相应罚款。
6、学校按具体管理办法对班级、办公室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水电管理、考核办法
1、班主任注重班会课及平时对学生进行节水节电教育。教室不开无人灯、无人扇,不在盥洗池急开水龙头或嬉水打闹。
2、晴天早读课结束至下午三节课后各班应自觉关闭电灯。行政值日检查,凡查到未按要求关闭的,扣班级考核分1分。总务处不定时、不定期抽查,查到未按要求执行的,扣班级考核分2分。
3、各办公室应在上午一节课后及时关灯,凡查到未关灯的,将在校内公布办公室名及当日值日教师名。
4、地下车库照明必须在上午7:15前全部关闭,由门卫负责。
5、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夏天温度不得设置低于26℃,冬天不得高于20℃。原则上3月1日~5月31日,10月1日~12月31日不使用空调。
6、拖把一律在拖把池清洗,如发现学生在洗手槽内洗拖把,有1人次即扣该班文明分1分。
7、发现学生在盥洗池嬉水打闹的,有1人次扣2分。
8、保洁员周一至周五要定时开启和关闭冲厕用水。开启时间为:早晨7:00~8:30,中午11:00~12:30,下午3:30~4:50,其余时间及时掉龙头。周五下班前要特别做好关闭检查工作。如被查到未按规定执行,有一次则扣除当月工资10元。
购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购物管理,本着勤俭节约、规范约束个人行为等原则,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我校购物管理制订以下制度。
1、 大型设备、物资采购,单件物资价格在5000元以上或批量总价在20000元以上的,填写购物申报表经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后由学校实施比价招标。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实行政府采购。
2、凡需购置小额物品的部门需填好校内购物申请单交总务处,经校长一支笔签字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人员外出购买。学校物资添置,除电教、图书资料由教务主任审批购置外,其它教育、教学、生活物资必须经总务主任审核后报校长室批准。
3、采购物资,一般由总务处专人负责,各部门不得私自购买。学科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物品添购,经批准同意购买后由总务处采购员与学科专业技术人员一同外出购买,以保证购买物品的质量与时间要求。
4、购买批量物资,必须先带回样品,符合要求后,才能购买。订立合同,必须经总务主任核对,报校长同意后签字,学校才负担其法律义务,否则后果自负。
5、总务处人员在购买物资时,必须货比三家,选择价廉质好物品。原则上要求到国营大商场购买。
6、所购置的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入库后,再分流有关器材室,各室管理人员应登录部门总帐和分类帐后再可进入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购随拿,漏登使用。
7、经办人员和验收人员必须在票据上签名:(经办人×××)(验收入库×××),然后由总务主任证明,经校长批报方可到会计室结算,对票据存在手续不全、不实的,会计人员有权拒付(结账)。
8、参与购物同志,必须坚持廉洁自律,不得收取厂家(店家)任何回扣,如有违例者,一经查实,首先作书面检查,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通报,其次按收取回扣的两倍款捐赠学校添置教学设备。
9、食堂物资采购按武教计(2006)61号文件要求执行。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公共财物是国家所有资产,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争做爱护公物的模范。
二、凡公物损坏或遗失,视具体情况,采取赔偿制度,尽最大的能力减少学校资产的损失,使之物尽其用。
三、赔偿原则分为: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或负责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5、对举报有意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予以表扬和一定的奖励。
6、无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7、故意损坏,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8、总务处对各班损坏公物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四、赔偿办法
1、现金赔偿,交总务处,由财务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 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各教师、职工向分管部门领导负责,实行层层落实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追究制。
2、每学期校长与处、室负责人及全体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
3、学校经常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各班应利用每周班会课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匪警)、119(火警)、122、120(救护)等使用常识的教育。学校制订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学生演练。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事故书面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教育局、鸣凰派出所和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5、建立健全节假日、教学日领导值班制度和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经常和校园警务室警官保持联系,争取地方派出所和联防队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6、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7、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学,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定期对校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教育局。
9、学校要组织人员经常对围墙、栏杆、道板、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配电、锅炉等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安全责任事故在教职工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食 堂 管 理 制 度
1、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2、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5、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6、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7、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8、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管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菜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9、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配餐间管理制度
配餐主要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的场所,配餐间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特制定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11、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房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12、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学校设立宿舍管理办公室。
2、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男女宿舍区要明显分隔。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3、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4、寄宿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身、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5、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6、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7、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
8、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10、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学生一日常规
一、早晨
1、寄宿生按时起身,不提前,不贪睡。做到铃响即起。穿衣、洗脸、梳头,动作迅速。按规定要求做好内务工作。认真参加早锻炼,集队迅速,不无故旷操,不喧哗,不打闹,不半途而废,保质保量,结束后有序退场。
2、准时到班,到班后不处理笔头作业,不说笑,及时早读,读书时生硬洪亮。因病因事不能到班者,必须向班主任请假。
3、认真参加升旗仪式,集队快、齐、静,态度严肃、诚恳,高唱国歌,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面对国旗,少先队员行队礼,其他同学行注目礼。
4、仪表整洁大方,衣着得体,不化妆、不烫发、不染发、不戴首饰、不穿高跟鞋、男生不留长发,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等进入学习场所。
5、礼貌待人,遇见老师、来宾要主动问好。学生在校园内必须全天佩戴胸卡,如有丢失要及时补办,不得佩戴他人的胸卡。
6、节约用电,当光线明亮时,值日学生及时关掉室内的电灯。节约用水,不开长流水。
7、早自习结束,在规定时间内,收交各科作业,科代表作好收交情况记载,及时上交任课老师或班主任。
二、上课
8、课前准备好课业用品,课本、笔记本、文具用品等整齐安放在课桌的前方,听到铃声端坐、静侯老师来上课。
9、上课迟到者,应在教室门口立正喊“报告”,经教师同意后进教室就坐。
10、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认真练习,作好笔记。发问或回答问题应先举手示意,发言时声音响亮,用普通话。
11、遵守课堂纪律,课上(包括自习课)不随便讲话、吵闹,转笔、转书,不随意离开座位,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不做其他与课业无关的事。下课信号发出,待老师宣布“解散”后,目送教师或来宾先离开教室,学生再离开教室。
三、课间
12、课间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闹、不奔跑、不吹口哨、不大喊大叫,不用鸡毛帚、笤帚、粉笔头、米尺等教室内用品作为玩具打玩。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拥挤,缓步轻声。不进入他人教室。严禁乱抛垃圾,严禁向楼下乱扔其他杂物或倒水。
13、学生不随意进出教师办公室,有事进办公室应先喊“报告”,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14、课间学生临时外出要向门卫递交由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无出门证不得出校门。课间不得无故进入宿舍区,有特殊情况凭班主任的证明,在舍务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
四、上操
15、认真做好课间操,一律整队进入指定地点,做到快、齐、静,做操时精神饱满,动作准确有力,结束时有次序地退场。
16、做操或上体育课,夏天不戴太阳帽、太阳镜,冬天不穿大衣,不围围巾,不戴口罩和手套。
17、按要求认真做好眼保健操。若因故学校不播放口令,由体育委员喊口令并带领大家认真做好。
五、自行车管理
18、骑自行车靠右走,不走快车道,不骑双人车,自行车铃、刹车要完好。严禁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学。自行车进出校门要推行,校园内不准骑车、趟车。来校后自行车一律按指定地段停放,后轮要在一条直线上排放整齐。自行车必须上锁谨防失窃。
六、课余
19、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粗话,不提绰号,不污辱他人的人格,做到语言美、行为美。
20、爱护公物,不在桌椅、墙壁、黑板、布告栏、厕所等公物或公共场所乱涂乱写乱刻,不留下手(鞋)、(球)印。不摸高,不损坏级牌,不开关电闸盖板等公共设施。
21、保护环境。不乱抛废纸、果皮、食品包装袋等物,保持校园整洁文明。若看到地面上的纸屑、果皮、食品包装袋等杂物主动捡入垃圾箱内。不一边走路一边吃东西。不攀折花木,不践踏草坪。
22、不在教学区、生活区、绿化区及学校主要道路上打排球、羽毛球、篮球、踢足球等,不用脚踢门和柜,不用球撞击墙壁、门窗等。
23、午间自习,学生应在教室内安静地学习或午睡,不大声说话,不得下位或随意走动。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和纪律,有事须在晚自习前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请假,办理好有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
24、晚自习时要衣冠端正,按指定的位置就坐自习。严肃认真、独立思考、不谈笑、不讨论、不收发作业、不吃零食、不随意走动、不随便调换位置。
25、晚自习课间文明休息,不进入非教学区(如实验室等),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怪叫,不乱丢杂物。
26、晚自习结束后,学生及时离开教室,楼道内不拥挤,值日生要切断电视、电脑、电灯等电源,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教室。寄宿生必须直接由教室直接回到宿舍,途中不奔跑、不怪叫,不在操场、球场及校园其他地方逗留,女生不单独回宿舍。寄宿生回宿舍后按要求及时作好就寝前的准备工作,遵守就寝纪律,按时就寝。
国旗升降制度
一、根据《国旗法》规定,定本校国旗升降制度。
二、目的
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心,树立为祖国的强威努力学习的信念。
三、主要内容
1、出旗、升旗、唱国歌。
2、国旗下讲话(有关历史纪念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学校主题活动及相关的思
想教育)。
四、组织准备
1、设升旗手两名,出旗手四名。
2、设升旗仪式主持人一名(要求仪表端正、普通话准确、品学兼优)
3、设国旗下讲话发言一人,由校领导、教师代表或学生代表担任。
4、确定各班集和时间、行进路线、集合位置、尽量使每位同学能清楚看到出旗、升旗的全过程及演讲者。
五、实施过程
1、仪式前,出旗手、升旗手作好准备,分别就位。
2、全体同学穿好校服,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集队静候。
3、按规定程序实施升旗仪式,讲话应简短扼要,有针对性、有说服力、有感染力。
六、降旗
1、升旗手在每天下午5:00准时到位做好降旗准备。
2、降旗过程中,国旗周围同学应立正,面对国旗行注目礼。
3、升旗手应认真保管好国旗。
学生文明公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孝敬父母,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二、按时到校。有事有病执行请假制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自习课保持安静,不谈笑,不讨论,不离位,不收发作业,不影响他人学习。
三、教室、公共区、宿舍每天打扫(早、晚)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不向楼下泼倒脏水,不向楼下或空调架乱扔杂物,不在墙壁、栏杆、黑板、门窗等公共设施处留下手印、鞋印、球印,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全天自觉维护学校环境卫生。
四、课间文明休息,不在教室内跑、跳、打闹和怪叫,不在教室走廊、学校的主要道路及绿化区玩球和奔跑追逐,不用鸡毛帚、笤帚、粉笔头、米尺等公用物品作为玩具打玩,开关门窗要轻,不用脚踢门。
五、用膳时要按班级整队,有序进餐厅,按指定座位(或排队领餐)就餐(等一桌用餐的人齐了再开始)。用餐时不喧哗、不挑食、不浪费,每餐做好餐桌清理工作,养成良好文明的用餐习惯。
六、寄宿生严格遵守就寝纪律,同学相互间不窜宿舍,不擅自动用其他宿舍的公共财物(如衣叉、拖把等),不大声喧哗,不吹口哨,不怪叫,保持宿舍安静。不得留外人(非寄宿生)住校,不得私自出校门,走读生不要随便留宿在同学家(也不要留同学住在自己家)。
七、节约水电不开长流水,不开无人灯、无人电扇,(按规定使用教室或宿舍的空调)。教室电脑、投影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未经允许,学生不可使用教室电脑、投影等电教设备。要节约粮食。节约用钱。
八、爱护学校的公物和花木,不摇曳树木、攀折花木,不在墙壁、黑板、栏杆、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乱刻乱画。所借学校书刊要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九、诚实守信,敢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同学间真诚相处,不说谎,不抄袭作业,考试不作弊,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不拿别人的东西。
十、保持艰苦朴素作风,不追求时尚,不追求名牌,生活上不攀比,节约用钱,养成学习上高要求、生活上低标准的好习惯。不允许购买校门口摊位上食品及外卖食品。
十一、以文明的精神生活充实自己的业余时间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等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及录象或影碟,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任何东西到学校来(如管制刀具、内容不健康的光盘、手机、小灵通、随身听、MP3等)。
十二、严禁玩危险性游戏,严禁进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上网聊天,严禁在校园内打扑克及进行其他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十三、集会做到快齐静,认真听报告或看表演,不讲话。认真收听学校的广播(或看电视)会议。校外活动要服从指挥,遵守纪律,讲究卫生,注意安全。
十四、增强安全意识,不玩火、不攀高、不自行修理电器、不使用宿舍内电器插座,不做其他危险动作,在高层大扫除时,不将身体探出窗外,上学、放学回家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使。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相关管理人员或老师。
十五、加强法纪意识,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妥善保管钱物。不偷窃,发现他人有违纪违法现象及时向老师汇报。
十六、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遇到学习、交往、青春期等方面的心理困惑时,主动找老师寻求帮助。
文明班级考核办法
文明班级考核细则由考核方法、考核细则、奖励加分和说明四部分组成,由学校文明班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一、考核方法
1、建立由校长室、各职能处室代表、年级部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会代表组成的班主任考核小组,负责考核评分。
2、制定文明班级考核细则和操作规程,逐项对照给予评定。
3、结合学校开展的有关工作和平时的检查、抽查记录,给予考核评分。
4、考核分学期初评和学年终评两种。
5、在考核的基础上,给予文明班级一定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二、考核细则:
文明班级考核分常规管理、管理成效、奖励加分三大块十四方面进行,赋分权重为常规管理180分,管理成效60分,具体项目及要求见下:
(一)、常规管理
课间纪律20
学生遵守课间活动常规,无吵架斗殴、互相追逐、楼道玩球等现象。无乱丢纸屑果壳等不良现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1分:课间吵闹起哄;楼道玩球;打架;做危险性游戏;乱丢纸屑果壳。)
教室布置10
教室布置朴素大方,有浓郁的学习气氛,无乱张贴现象,符合学生特点。主题板报按要求及时更换,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简洁美观。(布置凌乱扣1分,板报长期不更换的扣1分)
卫生保洁20
教室保持全天候整洁,教室内窗明几净,一日一扫,墙面、门窗等无球印、鞋印、污迹,垃圾及时清运。(有一处不洁扣1分,垃圾成堆不清运的扣1分)
爱护公物10
班级内学生爱护公物,无故意损坏物品或损坏后能及时处理,门窗完好,放学后及时关门、关窗,节约水电。(故意损坏物品的扣2分,无意损坏及时赔偿的不扣分,久而不赔的扣1分,教室无人时不关门、关窗、关灯、关电扇的一次扣1分)
升旗仪式10
升旗仪式集队快、人数齐,动作整齐、到位,升旗仪式严肃认真,不大声喧哗,不无故缺席。(升旗仪式不按要求列队进场或退场扣1分;队伍不整齐、乱说话或有推拉现象扣1分)
文明用餐10
学生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加塞,不打闹,不浪费粮食,饭后自觉将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加塞一次扣1分,打闹起哄一次扣1分,饭后不送餐具的扣1分,累计扣分)
文明礼仪20
学生文明礼貌,路遇老师主动问好,校园内不穿拖鞋、背心,女生不染发不烫发,男生不留长发。不在教学楼和宿舍楼打球。住宿生之间团结和谐,关系融洽。学生不抽烟,不饮酒,不乱抛杂物。(礼仪差,不服从教师的教育的扣1分;穿着不文明的扣1分;发型违背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抽烟、饮酒的扣2分;乱抛杂物的扣1分;在有错误的前提下,公开顶撞教职工的扣2分。累计扣分)
活动组织10
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秩序良好,成绩突出。(班级纪律混乱的扣2分)
安全有序20
走读生凭“出入证”在规定时间进出校园,双休日留宿生凭“入住通知单”住校,离校严格履行手续。(学生在校攀爬围墙阳台、使用明火,轻微的扣1分,严重的扣5分。没有“入住通知单”入住的,扣1分,离校没有严格履行手续的,扣1分,以上皆按人数次数累加扣分)
午休静校20
为保证住校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学生上课和晚自习学习效率,学校规定校园午休时间实行静校。(午休时间,在校园闲逛的,从事体育活动的,发现一次扣1分,按人数次数累计扣分)
和谐寝室30
班级住宿生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自觉遵守住宿生管理规定,寝室内务整洁,文化氛围浓郁。住宿生无明显违纪现象,寝室在生活部检查评比中多次获奖。(不按时休息、吵闹、打架、串寝、内务整理混乱、使用手机、卫生差、熄灯后使用应急灯等,检查中记录一次扣1分,累计扣分)
(二)、管理成效
班风纯正20
班风正,学风纯,舆论导向健康向上,学生讲卫生,讲文明,懂礼貌,同学之间互帮互助。上课专心,认真做笔记,作业完成认真及时。(课堂上有乱纪现象干扰教师正常上课的一次扣5分,周一卫生打扫检查成绩学期排名在年级部后十名的,扣5分。)
纪律严明20
学生自觉遵守校纪班规,没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考试中无作弊现象。第三节晚自习纪律严明,安静研习,不玩游戏、不用手机。(无故旷课1人或2人以上迟到,发现一次扣1分。考试中作弊发现一次扣3分;第三节晚自习吵闹起哄的,玩游戏、用手机的,记录一次扣1分)
考试成绩20
班级学生在各类型考试中人均总分按年级班级自然排名,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5分,第三名19分,以此类推。
三、奖励加分:
1、在各级各类单科竞赛中,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市级的一人次2分,省级的一人次4分,国家级的一人次6分,累计计分。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每人次加1分。大型活动以团体为单位的,成绩突出获得表彰的,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他参与获得好评的3分。如该团队是众多班级学生组成的,学生所属班级获得相应等级加分,贡献较大的班级再酌情奖励加分。
2、学生中有一定影响的好人好事,酌情加5—10分。
3、校运动会成绩年级部班级自然排名,前十名8分,第十一至第二十名6分,第二十一至三十名4分,第三十一至三十九名2分。
4、住宿生寝室获得生活部“文明寝室”称号的,一次加2分,累计加分。
四、几点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班级:
(1)、班级学生有重大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
(2)、学生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不改的;
(3)、学生故意破坏公物,拒不赔偿的,或无意损坏长时间不赔偿更换的;
(4)、班级在各次考试中,成绩排名在年级部后5名的;
(5)、班级拒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的;
2、由于新校是住宿制管理模式,有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是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有针对性的建立新的制度,一切以向班主任和全体同学广而告知为准,以制度执行后记录为依据。
3、本办法在操作过程中需全体学生的紧密配合,在遇到操作细则所涉及的有关问题时,要及时向校有关行政部门反映。
4、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照职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为学校对班主任考核提供依据。
5、未尽事宜由校长室、政教处会议研究决定。
6、本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室、政教处。
安全教育条例
为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下列安全教育条例。
1、宿舍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私自接电源,私用电炉、台灯等电热器具和酒精炉等;严禁在宿舍床上点蜡烛看书,不能玩打火机。
2、要注意宿舍内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上锁,贵重物品、钱等妥善保管。
3、严禁私自留宿在或留宿外人,不准在宿舍内放自行车和在走廊里玩篮球、足球等
4、不准在宿舍内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推销商品等活动。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玩牌或赌博。
5、严禁夜不归宿,每晚9:00宿舍关门前必须返回学校宿舍,如有特殊情况回家,必须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并通知宿舍管理员。
6、严禁去三室一厅游玩(或各类网吧)打游戏,严禁看不健康的录象、影碟或电视或书等,不要轻易相信网友或与网友会面,避免以外发生。
7、不要去僻静或阴暗处等不安全的场所。(尤其是女生)
8、节假日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等,除注意交通安全外,不要单独外出,要有家人或同学一同前往,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或手机号码告诉陌生人。不要轻易与陌生的人讲话。
9、在家或宿舍内严禁洗冷水,冲开水时要小心,以防烫伤。在室内外公共游泳池等处游泳时要注意安全。不吃生、冷、不洁或变质的食品,注意饮食卫生。
10、有病要及时去医院请医生诊治,不要乱吃自己买的药物,不要相信迷信。
11、上下楼梯要缓步轻声,不要拥挤,注意安全。不能攀高,晚自习结束后直接由教室回到宿舍,中途不得停留。
12、上体育课(或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认真做好活动前的热身运动,以防活动时的不必要伤害。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爱国重德
1.爱国、爱校、爱集体。以国家富强为荣,关心国家大事,热心为祖国服务。 参加升旗仪式应庄重肃穆,立正脱帽,行注目礼,诵唱国歌,声音洪亮。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助为为乐,见义勇为,勇于和不良现象做斗争,认真履行公民义务。
3.会背校训,会唱校歌;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自觉维护学校和集体的荣誉。
(二)遵纪守法
4.加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出操、集会和一切集体活动场合都要自觉守纪,注意听讲,不做其它事情。
6.在校内不准骑车,按指定地点将车摆放整齐,学生有责任经常检查自行车、闸、锁、支架等,以便能保证安全,准时到校,不出交通事故。
7.禁止上课期间随意出入校门,特殊情况下,需有班主任、年级组长、校长证明,并主动向门卫出示证明,经允许方可离校。
8.学生不得私自带他人进入学校。
(三)文明礼貌
9.言谈举止,文明高雅,站立行走,端庄大方,不说污言秽语,自觉运用礼貌语言。见到教师、来宾应主动打招呼、问好、让路,热情解答客人的疑问。
10.校内不吃口香糖、吹泡糖和瓜子等带有果壳的零食。教学区内不得大声渲哗、追跑打闹和进行各类体育活动。
11.同学之间要互助友爱,文明谦让,借东西要还。未以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12.进教师办公室前应喊报告或敲门后,方可进入。教师谈话时,经教师允许方可坐下。师生之间互相尊重,如有不同看法,应诚恳地互相交换意见,言语应以尊重他人人格为前提。
13.不吸烟、不喝酒;不传、不看、不听不健康的书刊、画报和声像制品,不参与封建迷信和其它不健康的活动。
(四)服装仪表
14.学生平时着装应美观大方,朴素整洁,与学生身份相符。重大活动都要穿着校服。平时到校上课尽量穿着校服。
15.除宿舍楼外,一律不准穿拖鞋,女生不得穿高跟鞋(指鞋跟超过3cm)。任何同学不要踏跟穿鞋。
16.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化妆。男生不留长发,女生留短碎发。男女生均不得留怪发,做到不烫发、不染发。
17.不佩戴任何饰物,校园内不带手机、随身听、墨镜。
(五)课堂常规
18.学生应提前进入教室准备好本节课所用的学习用品,坐在自己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上课铃呼后,老师宣布“上课”,班长喊“起立”,同学起立行注目礼,待老师回礼后坐下,下课时,老师宣布“下课”后,班长喊“起立”,师生互致礼,待老师出教室后,同学再出教室(如老师有事未出教室,同学可先走)。
19.学生迟到进教室时,必须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进入教室。
20.上课时,坐姿要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勇于发问,主动回答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不做与课上无关的任何事(包括不吃东西,不喝水,不下位子等)。不随便说话,发言要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发言或开始讨论,发言时要起立,姿势端正,生硬洪亮。
21.到音乐室、美术室、实验室、电脑室等专用教室上课,要提前到达,排队进入按指定位子坐好,不得自行调换,不得随意挪动桌椅,遵守各室场规则。
22.上自习课,应保持教室安静,认真学习,不说话,不商量功课。每天必须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认真做好预习、复习。
(六)出操锻炼
23.学生出操时,走下楼梯后要跑步到指定的出操位置站好,集合做到快、静、齐,做操要用力,合节拍,姿势正确。要积极参加冬季长跑锻炼,跑步途中不得喧哗,不得擅自离队。
24.每次出操时,体育委员要清点人数并作记录,因故不能进行剧烈运动者,可站在本班队伍后面作适当活动;因伤、病不能到操场者,需经班主任批准方可留在教室。
25.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课要积极主动参加锻炼,服从老师安排,注意安全,未经体育教师允许,学生不得擅自进入教学楼。
(七)课间休息
26.课间不在教室内、楼道内大声渲哗,不追逐打闹,不做体育运动,禁止攀登窗台。
27.课间值日生要及时擦黑板、清理讲台,各科科代表要按时取送教学用具和作业。
28.午休要保持教学楼安静。下午第一节课前10分钟应结束体育锻炼或其它活动,回教室准备上课。
(八)食堂就餐
29.中午就餐要排队进食堂,不得跑步行进,上、下楼走专用通道。不得提前就餐。
30.自觉维护就餐秩序,尊敬师傅,互相礼让。
31.到指定位置就餐,不挑食不浪费,吃饱吃好,确保营养全面、能量充足、健康成长,饭后将桌面收拾干净,将废弃物倒到指定地方。
(九)卫生劳动
32.每日卫生清洁要求:值日生每日早上上学、中午和下午放学共搞三次清洁,及时清扫垃圾,桌椅摆放整齐,每天拖干净地面污渍,配套室洁具摆入整齐,地面整洁。黑板擦拭干净,板槽内无粉笔灰和粉笔头。
33.大扫除要求:认真完成班内卫生扫除和责任区的打扫工作,不留任何死角,经卫生委员或班主任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扫除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十)爱护公物
34.认真执行财产保管制度,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施,不得坐桌子、坐窗台、踩椅子;不得把脚放在桌子上,不得在桌子上乱写乱画、随意粘贴,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扔掷粉笔,不得损坏班内一切公共财物。
35.注意维护公共财物,发现桌椅螺丝松或脱落应及时配齐修好;窗帘脱落,应及时装好,未经批准不得将教室桌椅搬出教室。因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损坏公物应及时上报,按规定交款赔偿。
36.爱护学校一切电教及网络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出现故障及时请示报告,不得乱拆、乱卸,非教学时不得使用各类电教及网络设备,必须使用时须获得教师批准。
37.爱护学校一切设施,不得损坏楼道内电灯、电键开关和闸箱等电器设备,不得损坏学校的门、窗和玻璃。如有损坏,按照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38.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教室光线充足及时关灯,教室人少不多开灯。
39.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爱护宣传厨窗、报栏、布告栏等设施,不私自移动。不得在校内随意涂抹、张贴。
(十一)保护环境
40.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攀折花木,不进入草坪活动。
41.维护公共卫生,有良好的环保意识,不乱扔废弃物,在校园内见到废弃物应主动捡拾扔进垃圾箱,见到乱扔废弃物的人或破坏环境的人应批评、制止。
42.凡在校园内乱扔垃圾,或向窗外扔杂物,践踏草地,班级扣二分。个人受批评操行等第不得为良好以上,并在校内义务劳动半小时。
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条例
一、 评选的意义:
评选“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是引导学生好好学习、奋发向上、相互促进、健康成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评选的条件:
1)三好学生的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有钻研、拼搏精神,不断提高自学能力,课内主动配合老师开展教学活动,课后积极协助老师做好教学工作,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学习成绩优良,单科85分以上或有显著进步。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先进集体(班级)的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班风
全体同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爱国主义思想,立志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遵守国家法令,严守校纪班规,时时处处表现出严谨的纪律风范。关心集体,团结向上,有坚强的班委会的核心领导,体现出集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尊敬师长,团结友爱,文明有礼,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指标,每个同学都努力为集体添光彩。有高尚的品德情操,表现出较高的思想素质。
2.有良好的学习成绩
同学们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勤奋、自觉,学习气氛浓厚,在教学活动中体现“培养素质,发挥主体”的特色,遵守老师的劳动,积极配合上好每节课,师生间体现出“民主和谐”的新型关系。主动求知,刻苦攻关。课内认真落实常规管理,课外自觉复习,按时交作业,以学习为已任,积极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超区平均分。文化成绩(期中、期末、中考) 班平均总分名列年级前茅。
3.有严格的常规管理
班级结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我校各室管理制度订出合乎教育原则的常规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良好基础道德的培养,同学们自觉遵守校纪班规,早读、两操、自修、清洁等常规管理落实到位,表现出良好的纪律秩序,课堂课间秩序良好,保持清洁做得好,爱护公物,无故意破坏公物现象,班内学生无出现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包括因逃学、打架、上网等违规而受校纪处分)。体现出较强的自己教育自己自我管理的能力。班级学生日常行为评比效果好。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1)全班同学自觉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键操,上好体育课,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达标率达95%以上,积极参加校运会班级总分名列年级组前茅。
(2)班级认真组织同学们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劳动实践中培养劳动观念,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培养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在校运会、艺术节等活动中,体现集体意识,发挥特长,培养各方面素质,在各级活动中取得好成绩,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奖励。
三、评选的方法:
1、“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评定采取先总结后评比,先民主后集中的方法。
2、“三好学生”的评选,先让学生评议提名,后由班主任公正评价(征求有关教师意见),再实事求是地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报学校审批,最后召开表彰大会,颁发三好学生奖状。
3、“先进集体”的评选,先由年级组推荐、再报学校政教处审核、公布、奖励。
四、奖励办法:
1、凡评为“三好学生”发给荣誉证书并奖励学习用品。连续两年为校“三好学生”的,有资格推荐为区、市“三好学生”。
2、凡被评为“先进集体”的颁发奖状,并予以适当班会费奖励。连续两年评为校“先进班级”的有资格推荐为区、市“先进集体”。
五、注意事项:
1)掌握三好学生标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两好,或者对其它两好降格以求。美术、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它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平均成绩优良,也应视为学习好。
2、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显著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以鼓励全体同学努力上进。
3、既要看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还要看学生在家庭、社会的表现。
4、评选工作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能过严苛求,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要切实保证三好学生的质量。
2)下列情况在评选先进班级中一票否决:
1、学生中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受公安部门处分的;
2、本学期内有流生。
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素质,规范教师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界定
凡打学生、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讽刺、挖苦学生,将学生赶出教室、赶出学校,罚站、罚抄作业等,以及教师采用的其它不当的教育方式,都属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处理原则:
凡出现上述行为的,都属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均按本办法处理。
三、处理办法:
1、凡出现打学生的,情节轻者,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检查,并给予行政处分,同时按学生治疗医药费的五倍作为学生的伤害赔偿;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2、凡出现侮辱学生人格,讽刺、挖苦学生的,给予全校大会点名批评,情节恶劣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3、凡出现将学生赶出教室、赶出学校、罚站、罚抄作业等,给予全校大会点名批评。
4、其它属于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处理办法,视情节参照以上各款处理,或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
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1.物理课教师必须在授课进度计划中定出实验计划。
2.实验室负责教师要负责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帐》《材料损耗清单》《仪器、设备修理、报废单》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并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物理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负责上好指导课,批改学生实验报告,确定和登记实验成绩。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陈列安放,应做到类别有序,并做到防尘、防潮、防晒等,以保护好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更应加强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5.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前,需清点器材、药品,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6.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搬弄仪器、设备,以及擅自开始实验。实验时,应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
7.学生分组实验,必须准备充分,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有始有终。实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8.实验完毕,学生应及时整理仪器,并打扫实验室,经教师清点和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对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照价赔偿,另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物理仪器管理制度
1.教师取放仪器必须通过管理员。要用演示教仪器及材料须提前三日通知 管理员。
2.演示教仪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实验室。归还仪器时须管理员验收。
3.教师因非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须经教导主任批准,用后要及时归还
4.仪器使用时,如有损失,在归还时应向管理员说明,管理员随时登记并研究处理方法。教师因工作而造成损失不需赔偿,由于使用不当或粗心造成损失,必须根据实情况酌情赔偿。
化学仪器管理制度
1、必须根据化学实验室的特点,按科学的方法保管好各种化学试剂,做到有条不紊、杜绝浪费、防止失火、爆炸等事故。
2、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所用仪器、药品的数量及时间,都应填在领用单上,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实验提前一周交给管理员,以便管理员作好准备,并进行妥善安排。
3、教师演示实验领用的仪器和药品,用后应及时归还,同保管员对照领用单当面点清。
4、教师领用的仪器及药品,在使用期间如有损坏遗失,应向保管员如实说明情况,进行登记,妥善处理。
5、外单位借用仪器及药品,必须有单位证明,并通过校领导批准,办好出借登记手续,有毒药品、麻醉药品严禁出借。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每一学年的学生第一次进化学实验室时,任课教师应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实验室安全及管理方面的常识,以便以后的实验室上课管理。
2.实验室备有《学生座位表及实验须知》,教师应组织学生在第一次进化学实验室时学习,并实施。
3.在化学实验室里上课时,要特别注意师生的安全,由任课教师强调这一点。有些实验需要用到有毒性的试剂,要特别注意;有些实验会有燃烧或爆炸的可能性的,要特别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4.师生离开化学实验室前,必须检查试剂瓶子盖子是否塞好,酒精灯帽是否盖上等等;必须关闭水、电、窗、门。
5.因为化学实验室只有一位实验教师,有时候因上课等原因不在实验室,教师还给实验室的物品,必须告知实验教师,以防万一出意外事故。如果有硫酸等对人身有害的试剂,应特别注意。
6.使用剧毒试剂的教师,用好后请及时归还剧毒试剂。试剂或其它实验器材,离开实验室后,由借用教师负完全责任。
7.教职工借用化学实验室时,因为化学实验室内存有化学试剂,请借用的教职工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8.实验室里的安全只有在教师们和学生们共同配合,并认真负责的条件下,才能保证师生安全无事故。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3.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4.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5.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6.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制度执行。
7.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显微镜的防霉,剥制标本的防蛀,浸制标本的防冻等工作。
8.按实验联系单的要求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9.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10.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室安全制度
1.实验室钥匙为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的通行证,不得自行复制和转借。钥匙的持有者应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责。遗失一把应承担换整个锁的费用。不在实验室工作时应及时交还有关部门。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和使用电炉取暖、做饭。
3.实验室要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4.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药品应存放在药品库内,并由专人保管。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离。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外,应马上电话报警“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保护好现场。
5.电炉、电烘箱等电热设备要设置在不燃的基础台上,使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装接新的电源。
6.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生产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7.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应妥善处理,倒入废液桶内。严禁向水槽排放腐蚀和剧毒液或强致癌物质。实验产生的固废弃物应倒入垃圾筒内。
微机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微机室计算机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技术、信息资料,全面优质地服务于全校有关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非本室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微机室。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须经校领导批准,由本室指定人员安排或陪同参观。上课期间不需任何人进入微机室。
2.上机人员要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自的岗位责任制。
3.禁止在机房内会客、闲谈、打闹;禁止在机房内吸烟、吃食物、喝水;禁止利用机房设备从事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
4.进入微机室操作的学生和老师要爱护计算机及其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准动室内任何设备。
5.进入微机室操作的学生和老师要保持安静,走路要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在室内跑动、打闹。
6.不准私自将磁盘及其计算机部件带入室内,需使用外来磁盘或软件,必须经管理人员严格检查后才能在微机室内使用,以免病毒入侵。
7.保持机房内卫生,不准吃小食品,严禁乱扔废纸和脏物;
8.上微机课的班级上课前不准提前进入微机室,下课后不准推迟离开微机室。学生进入微机室后直到学生离开微机室前授课教师不得离开微机室。上课的班级在下课后应及时打扫室内卫生,将椅子摆放整齐。
9.下班前检查开关,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上课班级下课时要按时关机、关灯,节约用电。
10.微机室所有的应用软件及文字资料、专业书刊等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办理借阅手续。所借资料要及时还回,并不得借给外单位人员。
11.上机所用微机应妥善保管和正确操作,由于保管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计算机损坏的一律按价赔偿。
音乐室管理制度
1.音乐室由上音乐课的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在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坐台、墙壁乱刻乱画。
4.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走动、打闹。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每周教职工文艺活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开放。
7.音乐器材外借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8.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的放置,搞好室内整洁,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美术室管理制度
1.保持美术室干净、整洁,美术器材设备整洁无灰尘。
2.严禁在室内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及吃零食等,严禁学生在模型、墙壁上乱写乱画。
3.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追逐嬉闹。
4.定时打开门窗通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学生练习的美术器材摆放有序,进入美术教室必须严守纪律,按序入座,爱护室内设施设备。
6.师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入室练习,进行特长训练的课外活动,需经主管校长批准,杜绝随意性。发现美术器材有损应及时反映,确保室内器材设备正常使用。
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二、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三、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四、外来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五、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六、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工作。
音像资料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音像资料。及时办理新增音像资料的入库手续。
二、对入库音像资料分编加工,科学典藏管理。
三、注意音像资料的日常防尘、防潮、防磁,防火工作。
四、教工每人每次限借音像资料5盒,借期为30天。到期主动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以一次为限)。
五、借阅音像资料时,需认真填写借用登记表,经管理人员查验后方可借出。
六、教工调离本校,在离校前应主动将所借音像资料还清。
七、爱护音像资料,如借用后损坏、遗失,应照价赔偿,造成成套音像资料残缺,应按成套价赔尝;无法重购的珍贵音像资料的遗失,还应以失职追究借用人的相应责任。
八、音像资料损坏、遗失,按原价三倍赔偿,成套音像资料遗失其中一盒,按全套音像资料原价赔偿。
书刊借还制度
一、读者凭本人有效借书证借书。
二、本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书库。
三、爱护书籍,不损坏书标、条形码。不在书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情节给予经济赔偿。
四、学生每人可借书3—5册,教师可借12册,学生借期30天,教师借期180天。超期借阅需办续借手续(续借时须将原书带来,以一次为限)。
五、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退休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书刊赔偿、注销制度
一、对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和遗失情况发生必须赔偿,有圈点、批注的酌情赔偿。
二、赔偿方法:
1、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
2、市场可购置的也可以书刊原价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发给赔偿人
三、注销范围:
l、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的书刊。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有会计室发票作证的书刊。
四、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
教师资料(阅览)室制度
一、资料室是供全校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的处所,不做他用。
二、资料室书刊资料只供在室内查阅,不得携出室外,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短期借用,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
三、资料复印,有本室工作人员办理。
四、严禁私自剪裁,夹带读物离室。
五、资料用完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六、保持室内安静、整沽。
学生阅览室制度
一、读者凭借书证进入本室阅览。
二、读者自带物品请放入指定地点。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三、每次限借一本图书或杂志。阅完后仍放回原处。
四、爱护书刊和室内设施,请勿污损。
五、保持室内整洁、安静,文明阅览,注意公共卫生。
六、阅览结束,请把椅子放回原处。
图书馆馆长工作职责
一、在主管校长、主任的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二、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三、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四、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五、严格执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对本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进行考核。
六、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图书采购计划。
七、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工作。
八、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学生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热爱学校图书馆,热情诚恳地为读者服务。
二、准时到达服务岗位,保证开放时间。
三、认真学习图书馆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
四、爱护图书,发现破损和遗失,应尽可能主动帮助图书馆老师做好图书修补和追赔工作。
五、认真督促读者遵守借还和阅览规则,并自觉遵守馆内有关制度,工作时不聊天,不吃零食。
六、努力学习,广泛读书,争取做课堂学习和课外阅读的模范。
图书馆治安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经常检查图书库房及阅览场所的防盗、防湿、防霉、防火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三、每天闭馆时必须检查门窗、电源、微机、复印机、干湿机、消毒柜等电器的关闭情况。
四、保持师生进出图书馆的楼道、走廊、大门、侧门的畅通,排除馆内易造成师生伤害事故的隐患。
五、指导读者从监测口进出。
六、经常检查进图书馆人员“禁烟令”的执行情况。
电子(音像)阅览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室的磁带、录像带、光盘的分类、编目、保管工作。
二、主动联系任课教师、配合各年级、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安排电子(音像)阅览室的使用。
三、主动向教师介绍电子(音像)阅览设备,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教师和学生骨干,使他们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
四、教育学生爱护本室的一切设备,指导学生安全、正确操作,督促学生在使用完毕后做好切断电源,盖好防尘罩等常规工作。
五、认真做好本室的保洁及安全工作。
学生阅览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本室规则,按时向学生开放借阅。
二、做好本室报纸、杂志的订购工作。
三、到馆报刊做到当日登记验收,加盖馆藏章后上架借阅。
四、教育学生爱护书刊,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五、定期整理和装订报刊,剪贴报纸为本校中心工作和教育教学服务。
六、帮助学生查找资料,提供咨询服务,注意收集阅览效果。
七、保持室内的整洁、整齐、做好安全工作。
八、接收编目室调拨图书工作,并清点上架,了解内容,开发利用。
教师资料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本室规则,按时向教师开放借阅。
二、做好本室报纸、杂志的订购工作。
三、到馆报刊做到当日登记验收。加盖馆藏章后上架借阅。
四、定期整理和装订报刊。
五、接收调拨来的课本、教参、试卷、资料,并及时登记上架流通。
六、对主要期刊进行索引文摘工作,提供教育、教学信息。
七、帮助老师查找资料,提供咨询服务。
图书馆外借室工作职责
一、整理、维护开放书库的书架,书刊排列正确、整齐。
二、组织学生图书服务员上岗服务。
三、负责教工书刊借还工作,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
四、做好图书流通工作的统计。
五、对调离本校的师生进行清书工作。
六、修补破损图书,办理读者遗失图书的赔偿工作。
七、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的工作。
八、设立新书展览架,积极推荐新书。
图书馆采编室工作职责
一、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
三、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加盖印章。
四、图书分类使用《中图法》,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的图书馆,分类后编目并输入微机。
五、对新书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六、有重点、有选择地宣传优秀新书,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电子(音像)阅览室使用制度
一、进入电子音像阅览室应穿鞋套,按指定机号或位置入座,保持安静,遵守纪律,听从管理员安排。
二、室内其它设备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准擅自启动。严禁自带软盘(录像带,碟片)入室。爱护机器和附件,不准私自删除或输入其它程序。
三、不准私带游戏软件上机玩乐,一经发现,除没收软件外,按学校规定处罚。
四、操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五、文明操作,严禁在室内抽烟,用餐,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安静,注意清洁卫生。
六、操作完毕,应按规定程序关机,填写好记录本,将椅子排放整齐,经管理员检查后方能离开。
淹城初级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组织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工会组织的基本任务,协助学校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的权利机构。
第三条 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依靠全体教职工搞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培养出高质量的社会主义“四有”人才,为把我校建成区内一流学校而奋斗。
第四条 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对学校加强管理和统一指挥教育教学的职权。校长保障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第五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代会制度。以及其它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二章 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 教代会根据国家政策和法令的要求,在校内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对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讨论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和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讨论审议通过教职工代表的提案,并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三)讨论和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福利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
(四)评议、监督学校各级行政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的制度。
第八条 校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实施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认真处理教代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教代会要支持和尊重校长及行政行使指挥权,维护教育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
第十条 教代会在学校内具有下列职责:
(一)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
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所承担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任务,促进学校的稳定与发展。
(二)努力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凡是本校享有公民权利的正式教职工,均可以当选代表。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由学校各工会小组的教职工真接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应由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70%,领导干部和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5%,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召开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时,可以邀请不是代表的学校党政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有自主、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有参加关于学校决策讨论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人员,有权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
(四)有权就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要求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利而遭到压抑、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教职工代表必须是思想活跃,关心学校大事,敢于发表意见,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
第十七条 学校党、政、工负责人,应作为职工代表参加教代会工作,但一定要由教职工群众直接选举产生。选上就当为代表,选不上可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代表大会的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八条 召开教代会时,由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教师和学校党、政、工、团领导干部。
第十九条 教代会每3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可有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
第二十条 教代会要遵循“议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围绕学校自身的重大改革、发展规划、办学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和大多数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一条 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未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二十二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参加工作。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审议提交教代会的有关议案;在教代会期间,根据大会授权,可以审定属于本工作委员会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工作。
第二十三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召开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邀请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五章 教代会与工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支部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保证执行实施;
(三)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团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或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五)保障教职工和代表的正当权益,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六)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 学校违反教代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保障和维护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实施细则,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淹城初级中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思想,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依靠教职工办学,提高教育行风建设水平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努力提高办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此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 校务公开指导思想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神,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加快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步伐,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途径。实行校务公开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凝聚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二、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房志清
组员:吴英娟 孙华 施亚娟 姜惠明 朱文伟
(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朱文伟
组员:陈小兵 万法华 包华娟 彭伟光 羊斌 吴小玉 张晓
(三)、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吴英娟
组员:殷亚东 王建伟 徐勇 石桂林 杨晓炜 陈小兵 朱文伟
三、校务公开涉及内容
1、学校办学宗旨、办学特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
2、学校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3、党务管理:包括中层干部聘任、支部改选、发展新党员、民主评议党员。
4、人事管理:教职工聘任、工资福利奖惩、职称评定、脱产进修、晋级、评优、评先进及违纪处罚等。
5、基建财务:学校基本建设、设备的添置改造、年度财务预决算、教育收费、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业务招待费支出。
6、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包括本人述职报告、评议内容、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7、学校招生情况,代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及时向学生、家长、群众公开。
8、学生常规管理检查结果、市、区级三好学生评选、特困生补助等。
本校在遵循以上主要内容的同时,按下表内容操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动。
淹城中学校务公开记载 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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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务公开途径形式
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有校务会、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公开栏、校园网、座谈会和报告制度等途径形式实施。
1、校务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校内重大人事变动;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收益分配、学校奖惩工作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教代会:听取讨论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讨论通过校内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和办法等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民主评议干部。
3、公开栏:代办费、午餐费、旅游费等收支情况;评优、评职称结果等情况。
4、座谈会: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座谈会,听取各类批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六、校务公开遵循原则
总 则: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学校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原则。
依法操作原则:校务公开制度在遵守党和国家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实施,整个施以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
实事求是原则:校务公开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真实,注重实效。
突出重点原则:凡关系学校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学校建设的重点问题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均是重点予以公开。
适时公开原则:校务公开有的在执行之前公开、有的在执行之中公开,有的在执行后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则及时公开。
利于稳定原则:校务公开有助于造成一种团结向上、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和事业的发展。
坚持分步推进和分层次公开原则:根据公开内容的类别、性质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分四个层面确定通报公开的范围:有的在校务会议上公开,有的在行政会议上公开,有的在教代会上公开,有的在全校教职工会上或全体学生中公开。
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原则:校务公开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确保规范。
七、校务公开操作程序
1、学校根据局明确的公开内容,列出属于学校公开制度的详细内容,明确公开形式(见上表),对内公开内容根据要求采用一定形式。
2、须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内容,在教代会通过前一周,提交教代会听取意见;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必须经教代会无记名表决通过。
3、学校根据教代会(教工民主管理大会)的提案、意见、建议,提出改进的意见或落实整改的措施;
4、整改意见及结果应通过校务公开栏或校园网再次公开;
5、学校应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时限,分别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
八、校务公开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采取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学校自查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及工作情况;
2、校务公开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3、校务公开专项公开工作情况;
4、校务公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