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22号)要求,为确保学习贯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常州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具体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