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成长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共同教育,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与家长、充分发挥家长作用的重要机构,为做好我校的家校联系工作,提高育人效果,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理念,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帮助家长提高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班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期召开一次以上的工作会议。
二、家长委会成员守则
1、树立积极主动加强家校联系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道德品质养成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形式适当,方法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武进区淹城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