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武进区公办学校
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组织2020年度市属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120号)精神,决定继续开展武进区公办学校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养范围
武进区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机关幼儿园符合休养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本次各校休养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休养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获得县(区)级以上系统与行政奖励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2.从2006年起获得年度考核结果累计三次优秀;
3.记功(及)以上;
4.援藏、援疆、援青等干部完成任务返回后两年内。
三、休养期限
健康休养期限一般为5天。按照常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近期有发热症状或从中高风险地区归来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参加。
四、休养安排
本次健康休养地点为江西宜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时间为7月26日-7月30日,第二批时间为8月9日-8月13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五、推荐要求
1.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认真做好本校参加健康休养对象的推荐工作,填报《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推荐人员情况表》(附件2)于7月16日前送区教育局1205室,附件2电子表发送至2582173196@{域名已经过期}。
2.被推荐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奖励证书复印件、累计三次考核优秀考核表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学校盖章)一并报送。
3.五年内已参加健康休养的人员,不得重复安排。
联系人:华国萍,联系电话:86310379。
附件:
1.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学校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推荐人员情况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