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武进区公办学校优秀
工作人员健康休养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区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的通知》(武人社[2022]29号)相关精神,决定继续开展我区公办学校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养范围
武进区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机关幼儿园符合休养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休养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获得县(区)级以上系统与行政奖励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2.从2006年起获得年度考核结果累计三次优秀;
3.记功(及)以上;
4.援藏、援疆、援青等干部完成任务返回后两年内。
三、休养期限
健康休养期限一般为5天。按照常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近期有发热症状或从中高风险地区归来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参加。
四、休养安排
本次健康休养地点为常州市溧阳,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时间为11月初,第二批时间为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因疫情等原因不能成行,则另行安排。
五、推荐要求
1.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经校长办公会议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推荐本校参加健康休养的对象,填报《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推荐人员情况表》(附件2),电子表格务必于10月28日中午前上传至http://{域名已经过期}/。
2.被推荐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奖励证书复印件、累计三次考核优秀考核表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学校盖章),可于11月2日前送至1205室。
3. 五年内已参加健康休养的人员,不得重复安排。
附件:1.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健康
休养学校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健康
休养推荐人员情况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6日